根据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2018年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具体招生计划以国家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学校根据推免生的实际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推免生招生数。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纪律,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院校,并且申请人必须是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达到相应水平。
三、申请程序及复试
1.9月28日-10月10日17 时,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截止10月10日17时,我校将随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3.复试时间、地点
(1)各专业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
各专业笔试地点:雁塔校区行政主楼二层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料室
(2)各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2017年10月11日晚上6:00 |
雁塔校区行政主楼35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017年10月11日晚上6:00 |
雁塔校区行政主楼205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2017年10月11日晚上6:00 |
雁塔校区2号教学楼2层文化与价值哲学研究院办公室 |
思想政治教育 |
2017年10月11日晚上6:00 |
雁塔校区行政主楼156 |
4.考生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
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它相应证明材料;
③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的复印件。
5.复试工作由我院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量化管理办法》组织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及英语测试。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为:
复试专业 |
笔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许庆朴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 |
相关教材均可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黄楠森主编 |
思想政治教育 |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 |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陈万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2)专业面试:70分,每生专业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情况应有现场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专业面试要求: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决定考核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创新和实践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3)英语测试:3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在专业面试阶段由具有一定外语听力口语水平的专业课教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情况记入复试记录册。)。
四、录取
1.根据我院的复试拟录取名单,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①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②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③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④体检不合格;
⑤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3.学校将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根据国家政策,2018年我校对招收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全部收取学费,标准为专业学位学费每生每年9000元,学术学位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二)根据《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推免生实行全额奖学金,即学校根据各类别硕士研究生当年学费标准,奖励在读期间全部学费(专业学位每生每年9000元,学术学位每生每年8000元)。
(三)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研究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等多元的奖助体系,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研究生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其他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2.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
4.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或者申请出国者;
5.弄虚作假者。
联系人:纪老师
电话:029-8538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