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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

科研动态 | 我院师生李伟弟、郑怡琳在《民主与法制时报》刊文

  •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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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内容,并以专章形式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了规范。这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工作指引。2026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大中小学相关课程”“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既是提升其法治观念与法律素养的关键路径,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对此,系统探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价值意蕴和实践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价值意蕴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青少年法治教育,有利于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路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夯实全面依法治国根基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国家战略层面明确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确立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的核心导向,要求中小学开设法治知识课程;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聚焦高等教育阶段,强调统筹全校力量,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设置课程模块、开设选择性必修课,推动法治教育从知识普及向思想认同、价值塑造深化;《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则立足长远发展,将宪法法治教育纳入教育强国战略全局,突出法治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地位,为培育时代新人筑牢法治根基。这一系列政策举措始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条主线层层衔接、系统推进,构建起覆盖从中小学到高等教育的全学段法治育人制度框架,实现顶层战略部署、中观课程设计与长远发展规划的有机贯通,既夯实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后备人才根基,也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法治维度的价值支撑与制度保障。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青少年法治教育,有利于培育德法兼修的时代新人。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理论根基、指明实践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法治刚性约束与德治柔性教化的辩证统一关系。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在这一时期经过教育形成的思想观念往往根深蒂固、伴随一生。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高度,将法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借助法治手段夯实价值根基、明晰行为边界、规范言行举止,为青少年法治素养培育提供科学路径。这一育人过程有助于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培育法治意识,持续壮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青年群体,为法治国家建设储备人才、汇聚青春力量。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青少年法治教育,有利于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快速发展,深刻改变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与认知模式。网络空间逐渐成为风险滋生、思想交锋的重点领域,各类网络不良乱象、新型违法犯罪手段不断向未成年群体渗透,严重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2026年3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5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对2356名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对5822名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罚。这也反映出当前部分青少年仍存在法治认知薄弱、规则意识缺失等问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风险隐患尚未彻底消除。面对复杂多变的成长环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系统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既能从源头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苗头、夯实司法保护根基,也能引导青少年在多元复杂的网络与社会环境中明辨是非、恪守底线,持续增强自身法治素养与风险防范、自我保护能力。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践路径

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多元体系中,学校承载核心性育人职责。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场所开展法治实践教育。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要求聘任法治副校长,配备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能够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可以聘任校外法治辅导员。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与日常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主题教育,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当前国内多地学校围绕上述法定要求探索形成了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践样本,比如,重庆市人民小学开设“数字时代的法治教育”校本特色课程;陕西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推进校园法治教育中的作用;河南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等高校依托“一站式”学生社区开展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等。这些地方实践贯通课程教学、师资配置、校园治理与实践体验多重载体,将纸面上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操作、可复制的育人行动,既丰富学校一体化法治育人的实践样本,也推动法律规定从制度文本落地为校园育人现实。

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多元体系中,政法单位承载着支撑性的育人责任。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支持学校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法治实践教育资源,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开发法治教育课程。”立足法定职责与青少年成长育人需求,政法单位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科学指引,多措并举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提质增效。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要充分挖掘庭审、典型案例、司法场所资源,搭建沉浸式法治实践育人平台,常态化组织庭审观摩、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遴选贴近青少年生活、警示教育性强的案例,以直观的司法场景替代单纯的法条宣讲,帮助青少年熟悉司法流程、明晰法律边界、敬畏法律权威,增强法治教育感染力。检察机关要紧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实施精准靶向普法。要围绕校园欺凌、网络侵权、未成年人犯罪等高频风险点,开展法治宣讲、个案警示等普法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治观、是非观。公安机关要围绕基层治理职能,落实校园常态化巡查,将法治宣传与校园安全治理深度融合,开展青少年法治引导与行为规范教育,夯实校园法治安全根基。

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多元体系中,家庭承载着基础性的育人责任。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教育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守法行为习惯。”鉴于此,一方面,家长要强化自身法治素养,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自身言行树立法治榜样,营造崇法向善的家庭氛围。另一方面,家庭要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家风家教培育,结合家庭生活场景,讲解权利义务、诚实守信、尊重他人等法治理念,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学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此外,家庭还应精准开展行为引导,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身心特点,开展差异化法治教育,如在幼儿阶段侧重规则意识启蒙,小学阶段注重日常行为规范与安全防范教育,中学阶段强化法治思维培育与网络法治、预防犯罪等教育,及时纠正不良行为偏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立足新发展阶段、谋定“十五五”目标,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实践过程中,精准把握青少年的身心特征与成长规律,紧扣时代新人培养目标,推动学校、家庭、政法单位多方协同育人,久久为功,着力培育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文系2025年陕西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陕西着力建设红色文化传承弘扬高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5WHZD2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民主与法制时报】李伟弟 郑怡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价值意蕴和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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